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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六章 共合春(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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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去夏至,五月里的庄楼乡,已经热的很厉害了。蝉躁蛙鸣,一如闷热的天气,笼罩着整个村庄。

    这是苏北的一处偏僻村子,地方位置不在要冲,百姓世居于此,辛勤的劳作,周而复始的耕种,田地里微薄的收成,构成他们人生的全部。对他们来说,地里的收成,庄稼的长势,交了租子之后,还能剩下多少活命的粮食,远比主义或是口号,更值得自己关注。

    不论是金帝退位,皇帝变成大总统,还是黄龙旗换做五色旗,乃至于南北两方的关系变化,对他们都没有任何影响。有皇帝的时候,村里是庄知非庄老太爷说了算,换了大总统,依旧是庄知非庄老太爷说了算,并没有任何区别。如果有点什么变化,就是听说因为葛明换代,朝廷加收一斗兵粮,所以租子比以前更重,日子更难过了一些。

    庄知非庄老太爷,是在大金国做过翰林的,方圆十几万亩田地,都是他的产业,村子里的住户,全是他家的佃户。与于村子里的人而言,庄老太爷掌握着自己一家的生杀大权,是神仙一般的存在。甚至于谁敢称呼他的名字,就要被抓到庄家大院里吊起来,不交够了钱,是放不出来的。

    庄家有那如同牛犊的大狼狗,还有背着枪的护兵,足以保证庄家的权威,在这片土地上比皇权更为稳固,不容撼动。有进城的后生说,现在是葛明了,前金的翰林不值钱,可是人家转头,就给自己弄了个议员身份,依旧是大老爷,不是草民能够抵得上的。

    那位说出翰林不值钱的后生,被庄家的家丁捉到院子里,出来时,已经成了零碎尸体,据说一部分器官成了喂狼狗的粮食。从那以后,村里老成的人都说:自古穷不与富斗,庄老太爷有钱,是惹不起的。咱们穷苦的庄稼人,就安心做他的佃户,千万不要想着,跟他斗个高下啊。


    “我……我非要跟姓庄的斗个高下不可!”低矮的草房里,一个二十出头,黑红面庞的年轻男子,将一把镰刀在磨刀石上磨的飞快。刀锋在油灯下,反射着寒光。

    “二娃,你要逼死你哥才行啊?”说话的,是个三十来岁的村妇,她是这名为周贵的汉子的嫂子,而其兄长周富,则坐在炕上,不停的抽着旱烟。村妇一边用手绢擦着眼泪一边道

    “我知道你和红菱青梅竹马,感情最好。可是那又有什么用?新娘子头三天伺候老太爷,这是老规矩,从庄老太爷的老子那辈,就是这么定下来的。我……我前三天也是和他过的,你哥不是也忍了?只要把孩子摔死,就什么事都没了。要怪,就怪红菱生的太俊,要是她生的丑一些,庄老太爷未必肯要。”

    “他不来,也有他的管家要,总之,村里没一个新娘子不被糟蹋的!”周贵并没有听自己嫂子的话,而是直瞪着大哥“哥……爹留下的枪呢,你藏哪了?”

    “干啥?不告诉你,你还要劈了我?”周富沉默半晌,才说出那么一句。烟满屋子都是,呛的人睁不开眼。

    “要怪,就怪咱穷,既不富也不贵。否则的话,何至于如此?你想想,要没有庄老太爷借咱三石麦子,你拿啥娶红菱?再说,别说是你,就是县令的闺女,不也是给他当小妾?那还是上过学堂的女娃呢,在他家被他大老婆支来派去,跟个使唤丫头也没差。比起来,红菱算个啥?她咋就那么娇贵,就要破了村里几十年的老规矩?”

    苏北鲁南交界,受儒家风气影响很重,妇人婚前失贞,会被认为是奇耻大辱。即使是被迫,也会被人指点抬不起头。如果是主动献出自己,则更是会被千夫所指,甚至有性命之忧。



第五百一十六章 共合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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