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2 清慎勤简(1 / 3)
山遐这一篇《告群僚书》,文法精简,条理清晰,可见也是经过了长时间的酝酿,许多规令揣摩日久。其核心观点,主要就在于四个字:清、慎、勤、简。
所谓的清,核心自然是清廉,其中就包括令上下官员们深感痛恶的财产申报。在这方面,山遐较之沈哲子还要激进得多,不独对各个品秩官员的财产有着极为明确的要求,而且还建议针对两百石以上官员各设监吏监察,循吏每季巡察,官员百钱以上收支据册报备,直系三代血亲每年报备。
单单看到这一点,沈哲子便不得不感慨真不能小看人的智商,这样一份规定不独能够监视不动产的消涨,连资金流都不放过,甚至还包括对裙带关系的打压,已经是相当系统的反腐规令。
可问题是,怎么执行?按照山遐的这些政令,未来所需要的监察人员将是官员的数倍之多,就算有这么多人力可用,这些人难道不用吃喝俸禄?就算因此节省出来的财政开支,能不能够达到收支平衡?
甚至根本不用考虑那些监吏本身会否出现腐败的问题,这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要知道在后世哪怕有着大数据的支持,如此庞杂的信息处理都很难做到高效运转,更不要说当下纯靠人力的技术。
山遐大概也意识到他这一构想过于理论化,有些不切实际,看到大都督脸色不慎好看,旋即便提出备选的举报制度,上下检举,民间检举,血亲检举等等。
听到山遐的讲述,沈哲子脸色又变得更加难看。的确举报是一个能够大幅度削减行政开支的手段,但如果滥用,又会造成一个负面效果,那就是信任丧失、人伦淡薄乃至于冤假错案频生。
试想谁愿意活在一个周围都是监视目光的环境中?小到门户之内,若是亲人见疑,都是破家的征兆。这种高压政策,一旦操之过急、执之过甚,必然会造成整个社会伦理基础的坍塌。
所以在几经权衡之后,沈哲子对山遐所提出的几条政策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削弱,他作为一个执掌全局者,势必不能追求一个单一的效果,还必须要考虑到整体的平稳性。
首先是在官员财产方面,不作过于明确的限制,如果按照山遐的要求严格执行,他们沈家别想有一人出仕。官员本身财产不作限制,春秋两季各作一报,但是对于隐匿的行为,则进行严厉的打击,并且在这方面开放民间举报途径,查实必究。
而民间举报,也有着相当明确的限制,那就是非官员同籍乡人举报则不受理。这在某种程度上也能限制住官员乡望积累,尤其遏止住职任乡籍的官员经营乡土势力。
当然沈哲子也不觉得他所指定的制度就无懈可击,毕竟能做官的人在智力上肯定是有底限的,用几条死板的条令约束住千千万万聪明人,想想也不现实。关键还在一点,他年轻,有调整的机会。
慎则就是谨慎,在这方面,山遐倒是发挥出宽以待己、严以律人的风格,他本身便是执法苛猛,但却看不惯别的官员滥用职权。刑名之学,刑之外还在于名,名正物定,循名实而定是非,对于官员的职事范围,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如此才能审辨其人功过是非。
这方面,又牵涉到一个整体官制的改革,沈哲子眼下倒是还做不到,但也希望能够提前将概念传递出去以作铺垫。所以关于山遐所提出的这一条,倒是并没有更改太多,只是批示待论。
勤就是勤政了,这也是官员的一项基本素质。好逸恶劳人之天性,光领工资不办事在任何时代都说不过去。
1062 清慎勤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