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百四十七 肖翠决定买房(2 / 3)
闹,有什么好的?
但是肖翠听了,却是一阵心动。
该说不说,她真的觉得城市挺好的,如果可以的话,她愿意迁居到城市内,买一个小房子,把母亲和弟弟带到城市里生活。
因为她所在的工场内就有这样的人。
她所在的工场内有一些彼此之间看对眼的男工和女工结为夫妻,这样的案例这几年在工场内并不少见。
肖翠就认识一对结婚的男工女工。
因为大部分的工场都是距离城市更近一些,夫妻两结婚之后也需要私人空间,继续住在工场的集体宿舍里还是不太合适的。
所以两家父母一合计,便合力在县城内买了一处房产,作为他们的新房。
县城内因为人口稀少且有大量人口返回农村居住,所以空出了很多房产,但是购买者却相对稀少。
于是有些很不错的房产也只需要比较低廉的价格,甚至堪称甩卖,买一处房产对于他们来说不难。
小两口拿出积蓄的工资,两家人再从农业生产所得中拿出一点钱,加在一起就凑足了房款,小两口结婚之后就离开工场宿舍住到了县城的新房里。
结婚的时候还邀请了工场里关系好的工友去吃喜酒,肖翠也跟着去了,看到了城市里的新房,接着目睹了他们结婚之后每天一起上班一起下工幸福生活的样子。
这样的小两口在工场里并不是一对两对。
但凡是结了婚的男工和女工家庭,几乎都选择了在县城内购置房产,然后移居到县城内,从此县城工场两点一线,过上了稳定的生活。
他们的生活方式和他们的祖辈全然不同,并没有生活在田野之中,靠着耕种土地从地里刨食吃,他们喜欢工场的工作,所以他们的选择是依托工场的工资收入,在县城里生活。
他们成为了新的市民。
所以在肖翠看来,虽然县城内人比较少,比较“荒凉”,但是也正因为此,房子比较便宜。
有些过去就是平民居住的小房子更便宜,只要她辛勤工作省吃俭用,靠着工场发给的工资,要不了几年就能攒出购买房产的钱财。
肖翠捏紧了拳头,下定了决心。
她要依靠自己的努力攒钱买房,然后带着母亲和弟弟住到县城里去,摆脱那个可恶的酒鬼父亲。
至于今后的生活,不如就用工场的工资养活他们,或者拜托一下指导员,给母亲也找个做饭的工作。
再等弟弟长大一些,也可以进入工场工作,到时候一家三口都在工场内工作,领三份工资,绝对够生活。
肖翠美滋滋的规划着未来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模式,然后咬紧牙关,开始努力攒钱。
她不是随便说说,她是真的制定了计划,并且开始努力工作。
纺织工场内原本的工资形式是计时工资,即按照出勤时间计算工资,按天发给工人,走日结的路子,以此获得人们的支持。
运行一阵子之后,因为过于繁琐,对人力需求过大,改为每十天发一次工资,再往后则变成二十天,最后形成一个月发一次工资的规定,再没有变过。
到洪武元年的时候,因为对公办的大量工场的生产效率不满,加上军队和部分市场的巨大需求缺口,苏咏霖牵头制定了工人工资改革法案,将计时工资制度变更为半计件工资制。
即工人的工资分作两半,一半是原先的计时工资,按照出勤时间来领
九百四十七 肖翠决定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