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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包吃包住(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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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亦一英雄,不可留幼子为人所擒,汝(孙可望)终为世子矣。明朝三百年正统,未必遽绝,亦天意也。我死,尔急归明,毋为不义。”

    ——明隆武二年,张献忠尽杀妻妾,一子尚幼,亦扑杀之,随后全军北上抗击清军。

    殉国,时年40岁。

    .........

    定边,陕西延安府庆阳卫定边县也。

    童生,半个秀才也。

    再有那“张献忠”之名,男子似乎意识到什么,猛的扭头看向那正熟睡的黄面少年,目中闪过一丝杀意。

    男子手下见状已然迈步向前,右手握着刀鞘,只等男子一声令下便要将这睡觉的爷儿俩杀死。

    荒郊野外,一对贩货父子惨死,于地方固然是刑事大案,但于这帮人而言,却不过是小事。

    男子是起了杀意,但不知为何他忽的迟疑了起来。

    火光中,那个黄面少年睡的很香,尚稚嫩的脸上也看不出半点凶恶。

    只一个普通贫家少年也!

    男子沉吟许久,终是打消了杀人念头。他缓缓站了起来,负手凝视着那黄面少年,不知心中在想什么。

    一阵凉风吹进庙中,黄面少年许是感受到凉意往被窝中缩了缩。其父亦在呼噜,父子二人于睡梦中浑不知外界。

    “不过一少年,我焉能杀之?又有何可怕?又凭什么杀他?”

    男子在心中自嘲一笑,官逼民反天经地义,便换作是他填不饱肚子也要铤而走险,把老朱家从皇位上拱下来,何以反过来苛求别人在家做个安安饿殍呢。

    活不下去就当造反!

    这是真理!

    张献忠也好,李自成也好,不过是时代逼出来的英雄,也是时代造就的悲剧人物。


    想要改变这些悲剧,唯有改变这个时代,而非改变个人。

    杀一人,杀二人,纵是将自己所尽知的“流贼”首领们尽数杀了,只要时代不变,还会有宋闯王、王闯将、九大王...

    为了求活而树起反旗,从来都是前赴后继,络驿不绝的。

    对于这些人,压根就没有指责之处。

    他们,还有别的选择吗?

    于现在而言,杀一个才十几岁的少年,又有何大义可言?

    ...........

    男子自然就是魏良臣了,他是十天前从义州秘密启程回京师的。在海上七天抵达天津卫,随后便带人快马奔京城而来。

    却不想,在这官道边的破庙中,却能遇上前世赫赫有名的“八大王”张献忠。

    也许,是命运;也许,是巧合吧。

    “此子真英雄。”

    放眼明末,论英雄人物,把老朱家祖坟都给刨了的张献忠绝对是前几位。真论起来,魏良臣都自叹不如这位八大王。

    所以,他脱下了自己的外衣盖在了爷儿俩的被子上。行商在外,这爷儿俩的行李不多,被子也很单薄。

    不想,这一举动却惊醒了少年。

    “什么人?”

    迷糊之际瞥见面前有人影,黄面少年张献忠立时机警的叫喊起来,并且身子下意识的往边上滚了一下。

    “谁!”

    张四被儿子的喊声惊醒,本能的探手往枕头下摸去。那里,藏着一把匕首。

    但未等摸着匕首,人却被按住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包吃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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