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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该死!(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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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荒第一苟圣正文第一百二十二章该死!一个天仙级别的妖兽。七色字小说网http://m.qisezi.com

    部落派一个天仙级别的修士去击杀。

    似乎很是合情合理啊。

    但李玄却知道。

    那天仙级别的妖兽。

    必然是天仙后期,甚至是巅峰的实力修为。

    而自己……

    众所周知,黑狗这个废物,只有天仙初期的修为……

    所以,自己是肯定打不过那妖兽的……

    这就不好办了啊。

    要是打死了那妖兽,必然引起大家怀疑。

    若是打不死,

    估计就这一次没完成资源任务。

    那黑了心的队长就能把自己踹出部落,自生自灭去……

    摇头叹息,李玄迈步走出了部落。

    往妖兽所在的方向而去。

    既然杀不了,又不能输……

    那不如试试讲道理?

    看看自己这三寸不烂之舌,能不能说通这只妖兽……

    哈哈哈哈哈……

    往南走六百里,有一座山。

    这座山上资源丰富,走兽灵果皆是不少。

    不过这座山上却有着一只妖兽,把这座山当了老巢。

    妖兽不是妖修。

    妖兽虽有强大实力,但却未曾经过化形雷劫。


    不论它们是因为怕死,还是不想遭雷劈。

    或者不愿意失去强大的肉身实力。

    总之它们是妖兽。

    而非经过化形雷劫从而逆转筋骨血肉的妖修。

    因此它们虽有灵智,但普遍不高。

    只有修行到了太乙金仙以上的境界,才能有一般成年人的智力。

    至于其他的,也不过都是少年,甚至幼童的智商。

    所以,妖兽又是人族,妖修,巫族皆狩猎的一方。

    因为妖兽的血肉,皮毛,乃至内丹,

    都是三方最为需要的材料与资源。

    不过同样,同级别的妖兽,因为不去化形的原因,肉身极其强大。

    比同级别的人,或者妖修,亦或者巫族,都要厉害的多。

    同级别去猎杀它们,一个不慎就会付出极其惨重甚至生命的代价。

    因此,这一次的任务,队长居然只让李玄一个人去击杀妖兽。

    且没有其余同级别的人族跟随一起。

    那队长想害李玄的心思就昭然若揭了。

    不过终究这些事情在李玄眼中,只好似小孩胡闹一般可笑,所以他并未生气。

    只是一路哼着歌,迈着步,顺便看看风景,吃一吃应时的野果。

    几个小时后,他就来到了那座妖兽盘踞的山。

    天仙级别的妖兽,自然算不得强大,对人族的威胁也不大。

    但既然它吞吃了六个无辜的普通人族。

    那就一定要付出代价啊。

    李玄叹息着,迈步上山。

    气息收敛,李玄直如不存在。

    等找到那只妖兽,一巴掌打死也就算了。

    引起怀疑就引起怀疑吧。

    反正自己已然在人族部落几千年了。

    再



第一百二十二章 该死!  
司徒清尘作品:  榆仙  大商第一暴君  混元鬼圣  神话之我在商朝当暴君(又名:洪荒第一暴君)  万世神帝  证道记  神话之我在商朝当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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